相约 发表于 2012-7-5 15:15:39

调节阀气开气关方式的确定原则

确定调节阀开关方式的原则是:当信号压力中断时,应保证工艺设备和生产的安全。如阀门在信号中断后处于打开位置,流体不中断最安全,则选用气关阀;如果阀门在信号压力中断后处于关闭位置,流体不通过最安全,则选用气开阀。
在一个自动控制系统中,应使调节器、调节阀、对象三个环节组合起来,能在控制系统中起负反馈作用。
一般步骤,首先由操纵变量对被控变量的影响方向来确定对象的作用方向,然后由工艺安全条件来确定调节阀的气开、气关型式,最后由对象、调节阀、调节器三个环节组合后为“负”来确定调节器的正、反作用。

[ 本帖最后由 kaminoCMY 于 2008-4-11 11:26 编辑 ]

不掉眼泪 发表于 2012-7-5 17:51:59

一般步骤后为乱码,请楼主看一下。

收费员 发表于 2012-7-5 20:28:19

是有点不太好,现把仪表自动化中有关知识发表如下

自动控制系统是具有被控变量负反馈的闭环系统。也就是说,如果被控变量值偏高,则控制作用应使之降低;相反,如果被控变量值偏低,则控制作用应使之升高。控制作用对被控变量的影响应与干扰作用对被控变量的影响相反,才能使被控变量值回复到给定值。
在控制系统中,不仅是控制器,而且被控对象、测量元件及变送器和执行器都有各自的作用方向。所以,在系统投运前必须注意检查各环节的作用方向,其目的是通过改变控制器的正、反作用,以保证整个控制系统是一个具有负反馈的闭环系统。
所谓作用方向,就是指输入变化后,输出的变化方向。当某个环节的输入增加时,其输出也增加,则称该环节为“正作用”方向;反之,当环节的输入增加时、输出减少的称“反作用”方向
对于测量元件及变送器,其作用方向一般都是“正”的,因为当被控变量增加时,其输出量一般也是增加的,所以在考虑整个控制系统的作用方向时,可不考虑测量元件及变送器的作用方向(因为它总是“正”的),只需要考虑控制器、执行器和被控对象三个环节的作用方向,使它们组合后能起到负反馈的作用。
对于执行器,它的作用方向取决于是气开阀还是气关阀(注意不要与执行机构和控制阀的“正作用”及“反作用”混淆)。
当控制器输出信号(即执行器的输入信号)增加时,气开阀的开度增加,因而流过阀的流体流量也增加,故气开发是“正”方向。
反之,由于当气关阀接收的信号增加时,流过阀的流体流量反而减少,所以是“反”方向。
执行器的气开或气关型式主要应从工艺安全角度来确定。
对于被控对象的作用方向,则随具体对象的不同而各不相同。当操纵变量增加时,被控变量也增加的对象属于“正作用”的。反之,被控变量随操纵变量的增加而降低的对象属于“反作用”的。
对于控制器的作用方向是这样规定的:当给定值不变,被控变量测量值增加时,控制器的输出也增加,称为“正作用”方向,或者当测量值不变,给定值减小时,控制器的输出增加的称为“正作用”方向。反之,如果测量值增加(或给定值减小)时,控制器的输出减小的称为“反作用”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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