勇敢去追 发表于 2012-7-5 15:41:24

关于工程规定中阀门口径的限制

以下是在一个工程规定中见到的:

任何情况下,阀体的等级都不能低于配管技术规格的规定。控制阀口径的尺寸最小为1″。不应使用2-1/2″
和 5″规格的阀门。在特殊情况下及自力式压力调节阀可以采用口径小于1″的阀门,如3/4″及以下。阀座按需要进行缩径,阀体尺寸不应小于管道直径2级。切断阀阀体尺寸一般与管道等径。


我想问的是,
1、控制阀口径的尺寸最小为1″?为什么,1/2的也有啊。
2、为什么不应使用2-1/2″
和 5″规格的阀门?
3、为什么阀体尺寸不应小于管道直径2级?
希望大家给予解答。

龙卷风 发表于 2012-7-5 16:59:35

控制阀的口径选择是根据计算得出的,有时候可能会满足不了上述规定。2-1/2″(DN65)和 5″(DN125)是不常用的法兰规格,最好不要选用。

誓言 发表于 2012-7-5 18:17:45

你这个阀门不能小于一寸,可能跟你的实际工况有关,可能管径太小容易堵等原因,阀门小于1寸的太多了,我们常用的都是1/8的调节阀。

至于阀门尺寸不能小于管道2级,主要是因为如果缩径过大,导致压降变化太大,流量变化太大,从而使得阀门的调节作用丧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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