阿凡达 发表于 2012-6-20 19:08:34

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锅炉、加热炉周边区域的防爆划分是怎么处理的?国家有没有相关标准?
请跟贴。

青春岁月 发表于 2012-6-20 23:03:04

RE: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防爆区域的划分与有无明火没有关系,只与可燃物料的物性有关。但在设计时明火设备被考虑为危险设备和危险区域,应避免有可燃物接近明火设备。

苹果粉儿 发表于 2012-6-21 02:57:34

RE: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防爆区域的划分与有无明火没有关系,只与可燃物料的物性有关
0级危险气体经常出现的地方
1级危险气可能出现的地方
2级危险气不可能出现的地方

安师大 发表于 2012-6-21 06:52:04

RE: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在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GB50058-92中
第2.2.5条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应按释放源级别和通风条件确定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。
一、首先应按下列释放源的级别划分区域:
1.存在连续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0区;
2.存在第一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1区;
3.存在第二级释放源的区域可划为2区。

忧伤世界 发表于 2012-6-21 10:46:34

RE: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防爆区域的划分与有无明火没有关系. 但如果温度过高,要采取隔热防火措施。

shirley 发表于 2012-6-21 14:41:04

RE: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GB50058-92中明确说明明火设备周围不是防爆区域

pisen 发表于 2012-6-21 18:35:34

RE: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啥子锅炉?加热炉是什么样的结构?介质是什么?应该区别对待吧?

黄昏了 发表于 2012-6-21 22:30:04

RE: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新版锅炉房设计规范已将燃气锅炉房内电气设备按防爆设计,但是燃气锅炉燃烧器目前还没有防爆的,因此比较滑稽。

誓言 发表于 2012-6-22 02:24:34

RE: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与九楼讨论
新版锅炉房设计规范15.2.2 电动机、启动控制设备、灯具和导线型式的选择,应与锅炉房各个不同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环境分类相适应。
燃油、燃气锅炉房的锅炉间、燃气调压间、燃油泵房、煤粉制备间、碎煤机间和运煤走廊等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,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。

《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》GB 50058中的第2.2.2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,可划为非爆炸危险区域:
一、没有释放源并不可能有易燃物质侵入的区域;
二、易燃物质可能出现的最高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值的10%;
三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明火的设备附近,或炽热部件的表面温度超过区域内易燃物质引燃温度的设备附近;
四、在生产装置区外,露天或开敞设置的输送易燃物质的架空管道地带,但其阀门处按具体情况定。
我认为锅炉间应为非防爆区域但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

liion 发表于 2012-6-22 06:19:04

RE:关于防爆区域划分的问题(与明火设备有关)

但除了锅炉间以外的燃气调压间等应按防爆区域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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